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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是大娱乐家 尼尔·波兹曼在《娱乐至死》一书中感叹:“我们的政治、宗教、新闻、体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,毫无怨言,甚至无声无息,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”。 360的周鸿祎曾说他“不喜欢为钱而工作的员工,但一定要给员工好的经济回报”,这话的悖论在哪儿? 就一点:一家企业有什么资格要求员工不为个人发展而只靠使命感支撑呢?每个人都希望做既有意义、又有情怀的工作,但前提是有合理回报,马云早年确实忽悠了一些人拿很少的钱跟他一起创业,但那是有缜密的商业规划和远期财富故事做背书的,我不认为其中有人是纯粹被忽悠过去的。